食品法规

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保健用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食药监办发〔2018〕32号)

2018-03-21 02:0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陕西省保健用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 年3 月9 日

  联系人及电话:樊琳 029-6228803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18年陕西省保健用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掌握保健用品安全现状,确保保健用品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高保健用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18年保健用品抽检工作。现根据我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保健用品抽检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保健用品抽检工作,掌握保健用品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和促进保健用品行业发展,保障保健用品质量安全,维护公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监督抽检。选取保健贴、喷涂液、保健袋等剂型共计60批次保健用品,进行监督抽检,检验项目为质量全检。监督抽验应覆盖我省全部生产企业。其中对2016、2017年有不合格产品检出的企业,抽检不应少于2批次。

  保健用品监督抽检


  (二)保健用品非法添加风险监测。在保健贴和喷涂液两类产品中,选择20批次开展非法添加止痛类药物检测。

  保健用品非法添加检测


  (三)采样要求:

  1.采样点设置:保健用品采样选择在全省进行。采样点类型包括全部生产企业、药店、专卖店等,生产企业采样不足部分,从市场进行补充。

  2.采样方法:所有抽样工作采用统一的保健用品抽样记录及凭证,样品编号应按规则进行统一编制。保健用品监督抽检抽样工作中,保健贴不少于40贴,喷涂液不少于10瓶,保健袋不少于10袋。采样后要做好样品确认及质量标准索取工作。

  三、时间安排

  1.采样工作: 2018 年3月20日 — 6月 20日 完成所有样品采集。

  2.检测工作: 2018 年10月20日 前完成样品检验工作。

  3.总结上报: 2018 年 11 月30日 前上报监督抽检质量评估分析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

  保健用品抽检监测工作由省局保健品监管处统一组织、协调;省食品安全监督中心负责样品采集、抽样信息填报工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负责样品检验和方法研究,并撰写监督抽验质量评估分析报告;省局稽查局负责组织案件查处工作。

  (二)加强案件查办

  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在检出不合格样品后要立即出具检验报告书,并报送省局保健品监管处,保健品监管处要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书2个工作日内移交省局稽查局,省局稽查局要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书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核实和查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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