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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38期)

发布日期:2018-09-28  来源:陕西省食药监局   浏览次数:1551

陕西食品网讯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糕点等4类食品14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4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茶叶及相关制品50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9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9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7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山阳县秦山茶叶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秦山神叶牌125克/盒(5g×25)秦山神叶茶,二氧化硫检出值为163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西部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奇异王果现代有机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德堂牌418mL合德堂桑椹汁饮料(生产日期:2018-4-8),大肠菌群项目检验结果为<1、<1、11、69、<1,标准规定为n=5,c=2,m=1,M=10。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西安市鄠邑区兴隆食品厂生产销售的400g/盒蜂蜜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96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西安市沣东新城福顺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顺乐牌55g/袋毛毛虫面包,酸价(以脂肪计) 检出值为13.1mg/g,标准规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商洛、西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商洛、西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1月19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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