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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8-12-17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66

陕西食品网讯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肉制品、饮料、酒类、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15类食品600批次样品,合格样品59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11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17批次,不合格4批次;酒类33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6批次、粮食加工品58批次、蔬菜制品38批次、豆制品37批次、速冻食品29批次、肉制品19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调味品3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乾县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生产日期:2018-06-28),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21 μg/kg,标准规定为≤100 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64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西长安街分公司销售的兔后腿(生产日期:2018-07-02),氯霉素检出值为0.39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西长安街店销售的冷鲜乳鸽(生产日期:2018-07-09),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829 μg/kg,标准规定为≤100 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神木市神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陕府牌陕府家宴-S6(42%vol)(生产日期:2016-09-06),己酸乙酯检出值为0.45 g/L,标准规定为0.6~2.5 g/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陕西客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市大洋酒業有限公司生产的248ml吉顶及图案牌人参酒(42%vol)(生产日期:2017-03-14),酒精度检出值为40.6 %vol,标准规定为42±1 %vo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西安秦淼源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8.9升扈邑山泉TM牌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18-06-1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 CFU/250mL,2CFU/250mL,0 CFU/250mL,0 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陕西都客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委托方:武汉恒大矿泉水有限公司)550ml恒大牌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2018-06-27),溴酸盐检出值为0.03 mg/L,标准规定为≤0.01 mg/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榆林市天天一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8.9L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07-1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 CFU/250mL,26CFU/250mL,16CFU/250mL,0 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榆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洛南县仓圣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18.9升/桶仓圣纯净水(生产日期:2018-07-0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神木、通化、西安、宝鸡、榆林、商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咸阳、西安、神木、榆林、商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9年1月21日前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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