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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发布日期:2023-04-17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087

陕西食品网讯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酒类调味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大类食品7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酒类,调味品3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哈尔滨延寿永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仁豆浆粉,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永丰牌+图形永丰二锅头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值要求。初检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标称旬邑天地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富丽民都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岐山县岐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岐味源+图形牌岐山香醋,1批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西安聚鑫冰泉桶装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市秦岭龙泉纯净水有限公司委托西安达源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秦脉饮用纯净水,1批次电导率〔(25±1)℃〕、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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