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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5期)

发布日期:2023-11-09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38

陕西食品网讯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7大类食品95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5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限值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家福乐商贸有限公司联手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蒲城县心诺食品厂生产的鏊心诺牌心诺麻花,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永寿县家美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精品干炒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陕西志诚众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毛条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来一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来一凤+图形牌甘草杏,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西安本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自制),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富平县嘉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定军山绿茶有限公司生产的武侯+字母图形牌陕南炒青,1批次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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