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陕西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焦点透视

分类浏览

正文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节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0期)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140

陕西食品网讯

近期,陕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省内商超、批发市场、蛋糕店等场所销售的品牌月饼和现制现售散装月饼等中秋节令食品共计341批次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0.29%,主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其中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106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少江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鸿达食品厂生产的皓懿+图形牌玫瑰豆沙味月饼(广式月饼),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述检验结果为初检结果。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陕西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陕西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陕西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7